2013年12月20日 星期五

2013年-網路域名註冊服務-域名的應用(三)

(三) 品牌域名:網路商標



「域名具備網路行銷能力,於是它變成網路品牌。」

品牌用來表徵企業或其產品,品牌通常需要依附具行銷能力的媒介,由於域名本身就是可承載品牌訊息的網路行銷工具,所以,域名就變成網路品牌,企業乃得以透過域名在網路世界延伸其品牌。

域名之所以具有網路商標的特色,除了前述肇因於行銷需求外,另外一項因素是法令不完備。由於實體世界的品牌是透過商標法來保護,但商標法卻無法完全規範域名,亦即就算在實體世界擁有商標,但卻不保證可以透過商標法來取回域名,因而域名等於是商標法保護品牌時,在虛擬世界出現的漏洞。所以越是對品牌重視的企業,就越早發現這個問題,進而發展出將域名當成網路商標,用來保護品牌的務實作法。這些企業不分海內外,均不約而同採取「先保護、先搶占,後應用」的思考模式,以免未來發生變化。

越來越多中大型台商,開始在主域名之外申請大量副域名,而所申請的字串均直接與品牌有關,希望透過域名的全球專屬性,將實體世界的品牌延伸到虛擬世界,除強化消費者的品牌認知,更希望藉此保護應有的權益與資產。以目前台商全球域名保護的動作來看,台商傾向於保護自己的商標、產品名稱、企業品牌等字串,算是落實基本保護的觀念,但外商的觀念更先進、更完整。

外商會考慮商標的拼錯(typo)、負面詞意的保護,例如Google就把gogle, gooogle等域名都註冊,目的就是解決拼錯的問題;而像某跨國通路商,甚至會把旗下商標品牌的負面字眼也一併保護下來,達到滴水不漏的效果。外商也會對域名進行先期保護的動作,對於尚未進軍的國家,先登記必備的域名,或是新產品推出前,先進行相關域名登記,這些都是台商目前鮮少做到的項目。

其實,我們很容易發現,外商對域名的重視度明顯超過台商,原因是外商重視品牌價值,在許多國家中,企業擁有的專利、商標、域名都是企業資產的一部分,甚至會在企業資產負債表中詳列其估算價值。這些國家不僅有相關鑑價制度,連次級市場也一應俱全,所以外商對域名價值的看法,其實更為先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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