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0日 星期五

2013年-網路域名註冊服務-.tw網域名稱爭議處理(域名爭議與品牌保護)(二)

(二) 品牌保護



所有可供企業訊息曝光的媒介,都能成為品牌行銷的工具,反過來說,域名由於具備行銷功能,所以在思考企業品牌佈局與保護時,不能遺漏域名。也不能等到事後發現品牌權益受損,才試圖用買回或爭訟的方式彌補。

事實上,實體世界品牌保護,是透過商標法、公平交易法等相關法令來完成;但虛擬世界因為發展太快,許多法令尚不完備,所以虛擬世界的品牌保護原本就較實體世界困難。再加上實體世界的商標,設計初始的目標就是行銷與保護品牌,但域名原始設計目的,卻僅僅是為網路世界建立可閱讀的獨立門牌而已,所以域名在設計初始,並沒有把品牌行銷、品牌保護的概念放進去,後來實用上卻發展出品牌的相關應用,而且這些應用越來越成功,越來越被全球網友接受,於是造就了今日域名既是強大的品牌行銷工具,卻又在品牌保護上欠缺完整機制的奇特現象。

對企業來說,在國際與國內相關法令完備前,必需自行注意網路品牌的保護,基本上,有下列幾點必需重視




1、 註冊為上策


最簡單的保護法就是註冊,只要這個字串與企業品牌相關,就應該考慮註冊。

註冊之所以是最基本的保護法,原因之一是目前域名註冊的成本低,時效快。以『.tw』域名來看,註冊一年牌價800元台幣,大約只需要填寫10組左右的資料,在半小時內即可申請成功。相較『.tw』域名爭議處理的費用40,000元來看,註冊一筆域名的費用,不過是爭議的五十分之一,這還不包括爭議需要的額外律師費用,所以,註冊其實是最基本也是最簡單的品牌保護法,比事後雇專人全球追蹤,或再委請律師提起爭訟,時間成本都省很多。


2、 考慮企業角色與需求


當企業確立以註冊為保護手段後,接下來就會面對『該註冊哪些域名』的困擾。理論上,現有的ccTLD域名,多半對應到國家或區域;而gTLD或new gTLD則對應到行業特性,所以極端的方式就是把所有域名都註冊!就不會有這類困擾,但目前全球約270組域名計算,每組域名都註冊已經不太實際,考慮到2013年底開始會出現大量new gTLD域名(估計超過400種以上的行業域名)後,建議企業每種域名都註冊恐怕更像笑話,所以企業必需自行(或委託專家)進行全球域名佈局,而這就必需考慮企業的內部與外部因素。

所為內部因素,指的是企業的性質,像是否直接面對用戶?主營業區域在那些國家?主要的行業別是那些?是否有經銷網路?這些特色其實會影響企業應註冊域名的種類與數量。例如某甲台商以提供資訊零組件行銷全球,它所需要註冊的域名,就會跟在台開連鎖餐廳的某乙台商不同。簡單說,越接近終端消費者、營運區域越大,就應該考慮登記越多種類的域名,甚至連typo(拼誤)型式的域名也該考慮。

至於外部因素,就涉及各域名的規則與使用現況。像『.co.jp』這種域名企業進行保護的需求比較低,原因是該屬性域名被規定每家在日本登記的公司只能申請一個,域名申請條件嚴苛,域名侵權事件不易發生,域名投資客也不會對此類域名進行投資,自然可以暫緩保護;但相對的,雖然同屬日本管轄的域名,『.jp』這種域名因為無任何資格限制,有大量投資客登記,反而是網路品牌保護不得不注意的域名種類。簡單說,申請規則越複雜嚴苛、域名投資客出現越多的國家(ccTLD)或種類(gTLD),進行品牌保護的必要性也就越高,這與企業本身特質無關,屬於外部因素。

一般來說,企業可透過自我檢視來決定域名全球布局的內部因素,但對外部因素來講,由於域名屬極專業且快速變動的產業,所以尋求專業建議,將更有效降低企業成本。


3、 司法管轄權


如果企業只登記『.tw』域名,那管轄法域的問題很簡單,就是台灣。如果企業只打算登記ccTLD,那其實多半也無特殊法域問題;只是,如果企業要登記gTLD,無論是傳統『.com, .net, .org…』等,或是未來開放的new gTLD,管轄法域就變得很重要。

依ICANN的規畫,所有gTLD的管轄法域,其實包括註冊人與頂級註冊商,這裏指的頂級註冊商未必是企業購買的廠商,因為頂級可將域名交由次級代理,所以頂級註冊商其實是指該域名在whois資料庫中Registrar欄位的資料。以台灣為例,台灣市場上許多ISP業者與網路公司都有銷售『.com』域名,但其實台灣ICANN授權的頂級註冊商只有『網路中文』一家,所以除非是透過網路中文或旗下註冊商購買gTLD域名,否則這些域名的管轄法域將不僅僅在台灣(註冊人),還包含該域名的頂級註冊商所在國。

前面曾經提過,一筆域名涉及的管轄法域國家越多,域名出現漏洞的機率越高,試想,假設台商透過美國頂級註冊商登記一筆『.com』域名,雖然因為註冊人在台灣,所以台灣有管轄權,但頂級註冊商所在國美國也有管轄權,所以有心掠奪該域名的人士,就可以直接到美國法院提告,於是台商就必需進行跨海訴訟,而由於跨海訴訟的成本極高,造成許多台商在接到法院的傳票時,直接不回應,於是形成缺席裁判,失去域名的機率於是大增。

反過來說,如過企業在登記gTLD域名時,能夠將頂級註冊商管轄法域也拉到台灣,於是,任何欲針對這筆域名提起訴訟的人,都必需來台進行訴訟,語文與費用間接讓這樁訟案的成本大增,如果企業在台有登記相關商標,幾乎立於不敗之地,也就直接避免域名被反向掠奪的悲劇發生。

4、 New gTLD影響深遠


企業網路品牌保護的另一重點,將是未來影響至鉅的new gTLD。

在2012年ICANN開放new gTLD申請後,首波近1,930申請案中,已通過1,745案,預計年底將有數百件申請案簽約,最快年底就會有新的域名投入市場。

new gTLD對未來品牌保護工作影響極大,首先,若申請案的申請字串有影響企業品牌者,實務上可以在申請案提出時發動異議,阻止該案通過,或要求與未來管理局進行協商,以保護品牌利益;即使案件通過,若該字串與企業品牌仍有所混淆,仍有侵權之可能,亦可透過ICANN救濟管道進行處理,避免品牌受到傷害。

必需強調的是,每一個new gTLD申請案最少都將花費50萬美金左右,所以任何對該字串的異議表達,絕對不會是發封信、寫點抗議文就可達成,需要透過專業團隊進行,這將造成品牌保護者成本升高,但考量到品牌的全球行銷效益,越早進行,其實越划算,效益也越佳。

至於占總案件過半的通用字詞與地理名詞,雖然不會直接造成企業品牌權益受損的情事發生,但這些域名通過後,品牌保護者顯然必需將通過的新域名納入品牌保護考量中,企業可以考慮對必需的域名進行登記,也可以直接透過購買『商標資料庫』(TMCH)服務來獲得全面性保護。


5、 商標資料庫TMCH


前文一再提到,域名是從IT界發展出來的網路門牌,原始設計根本沒有考慮到品牌保護的需求,加上現行的域名中,只有22種gTLD有統一的爭議與保護機制,其它約250種ccTLD相關機制各自獨立,規則複雜且欠缺統一標準,所以域名一直是品牌保護者最頭痛的領域,也是多年來ICANN最被詬病的地方之一。

因此,ICANN在開放new gTLD域名申請時,首度設計了一套機制,企圖在品牌保護(商標)與域名間建立穩定的鏈結,達到既能開放更多新域名,又能達到品牌保護的效果,這套機制,就是『商標資料庫』(TMCH: Trade Mark Clearing House)。

商標資料庫的機制概要如下:

(1) 商標持有人繳費申請,通過驗證後登入資料庫
(2) new gTLD開放時,可在日升期(sunrise)優先登記域名
(3) 若該域名於日升期未被登記,正式開放前90天,商標持有人可獲第三方登記警告
(4) 同c時期,第三方登記商標資料庫內的字串時,第三方亦將收到該域名有可能侵犯其它公司商標權之警告。

商標資料庫(TMCH)實現過去品牌保護者長期的理想:一套統一的資料庫,讓所有新域名開放時,資料庫內的商標持有人均能優先登記域名。同時,就算該持有人未登記(其它人也未登記),未來開放後第三方欲登記時,持有人會獲得警告,以便依該股管理局的規則進行後續處理;而第三方也會獲得警告(警告該域名可能侵權)。同時,這種服務只要在該商標仍存在於資料庫的期間(需繳年費)均有效。

由於ICANN計畫持續不斷開放新頂級域名申請,所以對品牌保護者來說,要關注的域名種類將從目前270組快速爆增至五千組以上,甚至十年後有可能超過五千組,在這種狀況下,商標資料庫(TMCH)的威力就極為重要,因為它可以讓品牌保護者不漏失任何新頂級域名的開放與申請,同時也對潛在侵權者提出一定的預警與阻擋的機制。雖然它沒有辦法達到『登記一次,永久保護』的直接效果,但顯然對品牌保護者是一大利多,也是台商必需重視的要項。

其實,從過去13年歷史觀察,台商對域名的應用已有明顯進步,特別晚近兩三年內,台商已漸漸瞭解域名不僅僅是用來建站,行銷域名、品牌域名也已慢慢被台商接受;也漸漸認知跨國經營,就需要不僅僅是登記『.tw』域名,還需登記其它國家的域名。但在接受的同時,台商往往才發現自己想要的域名早已被登記,所以買回爭訟的數量越來越多。

台商向來以優異的設計與生產能力見長,過去的資訊產業奇蹟,現在當紅的生技熱潮,台商其實都站在研發生產設計的角度,比新比快比強,企圖在藍海中殺出一片天,但卻往往忽略行銷、忘記透過品牌來增加附加價值,所以很難比美觀比好用比品牌,或許域名只是企業行銷小工具、或許域名只是企業品牌保護的小環節,但善用它,或許就能為進軍全球更增幾分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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