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全球域名速覽
表2 域名屬性比較表
資料來源:網路中文整理,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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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許多台商企業來說,想到域名似乎就只有.tw,事實上目前全球有近300種頂級域名,『.tw』只是其中一種。而無論跨國經營,或希望強化網路行銷,就必需考慮登記其它頂級域名。
目前全球兩億五千兩百萬筆域名(2012.12),可依管理單位分成兩種:ICANN直接管理的通用頂級域名(gTLD,22種共約一億四千兩百萬筆)、由各國政府授權管理的國碼頂級域名(ccTLD,約250國共約一億一千萬筆)。而傳統上所謂國際化頂級域名(IDN),是指該域名採用非英文字串,如『.臺灣』、『.中国』等,目前均出現在ccTLD間。而未來於2013年底開放用戶申請的new gTLD,管理原則與gTLD極近似,但亦開放IDN域名(如『.公司』、『.网络』、『.政府』)。
依過去12月域名成長量分析,整體域名約成長兩千六百萬筆(11.8%),整體續用率約在七成以上,不過,有趣的是經Verisign統計,只有不到65%的gTLD域名建立超過一頁以上的網站,21%只有單頁網站(通常單頁是讓該域名賺取網路搜尋引擎的流量,達到賣廣告的網路行銷目的),15%根本沒有網頁。由於品牌保護域名泰半仍會指到多頁式網站(即公司主站),故可推論以建站及品牌保護的域名約僅占65%,其它35%恐怕是賣廣告兼營域名投資之用。
1、 通用頂級域名(gTLD)
有少部份gTLD屬美國專用,像 .gov, .edu, .mil這三組域名,並不是讓全球各政府、教育及軍事組織來申請,反而是供美國相關機構使用,例如美國政府網站常常不是用gov.us,而是使用頂級的gov。
另一個比較有趣的例子是.eu,表中可看出.eu不是gTLD,它反而是ccTLD,最重要的原因是此域名係以歐盟為主體申請的域名,所以屬於ccTLD。
圖2 全球域名數量表
資料來源:Verisign2012Q4域名數量報告,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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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通用頂級域名的管理局都是單一公司或組織,這些單位全部必需通過ICANN董事會同意並簽約,也必需接受ICANN 的管理與監督,甚至這些域名的基本註冊規則,包括域名周期、whois政策、爭議處理、法域管轄原則均全球統一,與各自為政的國碼頂級域名(ccTLD)不同。
雖然到2012年gTLD總量僅僅22個,但未來獲得通過的所有new gTLD也都屬於gTLD範籌。new gTLD於2012開放首波申請,總遞件(含重覆)量為1,930件,目前(2013.9.3)有1,745件通過初始評估、121件撤回、32件進入延伸評估,2件被否決,通過的案件中亦有約數十件與ICANN完成簽約,預計最快2013年底就能展開日升期(sunrise)註冊。預計到2014年底時,通過且上線的gTLD總量,將超過1,500種,這顯然將對域名產業產生極大影響,甚至完全改變域名的生態,除了品牌行銷的管道大幅增加,品牌保護的專用機制『商標資料庫(TMCH)』之重要性也日漸升高。
2、 國碼頂級域名(ccTLD)
依Verisign統計,去年ccTLD成長一千九百萬筆(21.6%),成長速度明顯高過gTLD(11.8%)。而名次上『.tk』、『cn』、『fr』成長快速,『.ar』則掉出前十大榜單。仔細觀察前十大ccTLD,會發現人口未必與域名量成正比,今年高居第二名托克勞,基本上是一個只有13,000人的島國,但因為該國將註冊管理權授予私人營利公司,而.tk管理局又採特殊行銷策略,所以域名量暴增,今年一躍成為前十大域名。
一般來說,域名量越大的國家,通常該國的網路化(特別是網路應用程度)就越高,該國企業也更知道透過域名進行網路行銷與品牌保護,不過,比較有趣的是,這類國家通常也比較容易出現域名侵權與投機的情事。
國碼頂級域名(ccTLD)因為交由各國管理,故其管理規則非常複雜,登記資格、年限、方式、爭議等都不相同,既欠缺全球統一的標準,也不容易找出跨國合作或統合的方式,更無法像商標一樣有類似『馬德里公約』一類規範跨國商標情事的合約出現,這造成台商有意進行域名全球佈局時最大的障礙。目前依各國運轉方式之不同,基本上可分為三類:
1、 各國自管:大部份ccTLD都由該國政府委託的單位管理,可能是政府機構、學術團體、公益性法人等等,相關規定也由政府及管理局自訂,原則上會參考ICANN的gTLD規範,但會融入更符當地特色的規則,特別在域名登記資格、爭議提出資格與方法等差異頗大,且常常變動。例如晚近加拿大嚴格實施域名屬地政策,嚴禁非加拿大公司或個人申請;中國在2009年底施行實名制更造成域名市場的巨變。這些國家各自訂定的規則不單造成跨國域名處理與爭議上的難度增加,也是全球ccTLD規則極度複雜的原因之一。
2、 委託民間公司代管:有些小國將域名管理權標售給外國民間公司,由外國民間公司自訂規則管理,像台灣無名小站(www.wretch.cc)其實是使用可可斯群島(Cocos Island)的域名、國內俗稱的『Trade Mark域名』.tm其實是指土庫曼等等,這類公司通常會照單全收ICANN gTLD的管理規則(特別是解決爭議的UDRP),甚至連管轄法域也照抄不誤,這就形成該國其實對代表該國的域名並無實質法域管轄權力,必需採gTLD法域管轄的奇怪現象。例如『.cc』域名若發生爭議,必需援引ICANN的UDRP,因而若註冊人與申訴人均非可可斯群島人民時,這個域名的法域管轄就會完全不在該國進行,無形中,可看成該國自動放棄網路某部份司法管轄的權力,算是相當奇特的現象。
3、 無法註冊:大約有近一百個ccTLD雖然有分配給某國使用,但由於種種原因該域名沒有相對的管理局運作,也因而無法申請,這類域名通常集中在非洲等第三世界國家、太平洋島國或處於戰亂分裂狀態的區域(伊拉克與北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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