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2日 星期一

2012年-網路域名註冊服務-域名的應用(二)

(二) 品牌域名:網路商標


企業域名第二項主要應用,透過域名在網路世界延伸其品牌。越來越多中大型台商,開始在主域名之外申請大量副域名,而所申請的字串均與該公司品牌有相當關聯,最重要的考量,就是希望透過域名的全球專屬性,將實體世界的品牌延伸到網路世界,除了強化消費者對品牌的認知外,更希望藉此保護自己應有的權益與資產。

域名之所以具有網路商標的特色,甚至成為品牌的延伸,最重要的原因,在於實體世界的品牌是透過商標法來保護,但商標法卻無法完全規範域名,也就是說,即令在實體世界擁有商標,但卻不能保證可以透過商標來取回域名,因而域名等於是商標法保護品牌時,在虛擬世界出現的漏洞。所以越是對品牌重視的企業,就越早發現這個問題,進而發展出將域名當成網路商標,用來保護品牌的務實作法。這些企業不分海內外,均不約而同採取「先保護、先搶佔,後應用」的思考模式,以免未來發生變化。

企業將域名看成是資產或是商標的延伸,在應用上略有不同。資產域名其實是指與企業經營的產品或服務相關的通用詞組成的域名,像航空公司登記「airline」,房屋公司登記「房仲」等,這些詞彙與該公司商標或品牌完全無關,純粹是與業務或產品相關的通用詞,然而,這些通用詞在商標領域中,是不能被登記,而域名卻可以,加上這些通用詞也是用戶搜尋時最常用的詞彙,所以具有相當高的「先天流量」,也擁有極高的二手交易價值。對長期經營的企業來說,特別若這些企業又進行大量網路行銷,其實很有必要登記(或搶下)這類域名,甚至也應該視為資產的一部份。

另一方面,商標域名就是指與企業品牌或商標有關的域名,這些域名在商標長期經營之後,當然也是企業資產的一部份。而之所以需要先登記保護商標,很大的原因是域名與商標之間有千絲萬縷、剪不斷理還亂的複雜關係。

首先,域名有獨佔性,獨佔性甚至比商標還強,在單一TLD下,就只允許一個域名存在,這與商標在單一國家下,不同類別允許同名的制度不同。但商標不允許混淆,域名卻不禁止。域名允許全球只有一個net-chinese.com.tw,可是登記這個域名,並不能防止別人登記net-chineses.com.tw,多了一個『S』就視為不同域名,也不會對前述域名註冊人提出警告。

其次,登記資格、爭議處理在全球沒有統一的解決辦法,而是視各國管理局規章行事。有些國家嚴格實施實名制,像中國大陸、日本、加拿大就是如此;有些國家要求爭議直接上法院解決,像俄羅斯即為一例;有些國家會讓本國企業有優先權,當本國企業的名稱或商標被登記時(縮寫也一樣),會先通知本國企業,無異議後才會讓外人登記,澳洲就是採此方式。

簡單說,由於域名規則相當複雜,擁有商標又不一定能爭回域名,即使不考慮跨國訴訟的成本與時效,有些國家對爭議訂有落日時程,像中國大陸就明訂域名登記兩年後將不再受理爭議,所以絕大多數跨國台商,都會選擇在重要營業地點,先進行商標保護的動作。

以目前台商全球域名保護的動作來看,台商傾向於保護自己的商標、產品名稱、企業品牌等字串,算是落實基本保護的觀念,但外商的觀念更先進、更完整。

首先外商會考慮商標的拼錯、負面詞意的保護,例如Google就把gogle, gooogle等域名都註冊,目的就是解決拼錯的問題;而像某跨國通路商,甚至會把旗下商標品牌的負面字眼也一併保護下來,達到滴水不漏的效果。

外商也會對域名進行先期保護的動作,對於尚未進軍的國家,先登記必備的域名,或是新產品推出前,先進行相關域名登記,這些都是台商目前鮮少做到的項目。

其實,我們很容易發現,外商對域名的重視度明顯超過台商,原因是外商重視品牌價值,在許多國家中,企業擁有的專利、商標、域名都是企業資產的一部份,甚至會在企業資產負債表中詳列其估算價值。這些國家不僅有相關鑑價制度,連次級市場也一應俱全,所以外商對域名價值的看法,其實更為先進。

臺灣企業的財報,事實上有所謂:「無形資產」項目,數位內容所產生的權益,實務上都歸於此項下,因此只要能對域名加以適當評價,同時顯示在財報爭,相信台商對域名的價值當有更深的體認。而台灣技術交易中心(TWTM)推動的「智慧財產權鑑價」,其實有很大的空間將域名納入評價的內容之一,這也是提高台商對軟資產、軟實力認知的另一種方式。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