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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0日 星期五

2013年-第一章 網路域名註冊服務 摘要

台灣域名市場在過去一年裏(2012.07-2013.06),發生幾項細微但影響深遠的變化。首先是new gTLD風潮悄悄吹入台灣,除了四個單位提出申請,與之相應的品牌保護機制『商標資料庫』(TMCH: Trade Mark Clearing House)也引進台灣,這些革命性的域名應用與保護方式,將造成深遠影響;其次,國內終於出現以域名為基礎的大型行銷活動,成為域名界的新里程碑;最後,台商無論跨國爭訟或買回域名的案件,攀上新高,這也代表台商對域名的重視度日益升高。

從ICANN的歷史分析,雖然1985年域名是以網路工具的角色首度出現在人們眼前,但經過30年的發展,除了網路門牌原始功能外,域名已經衍生出網路行銷的工具、網路品牌延伸,甚至變成投資標的與整合式服務等不同應用領域。事實上,域名允許混淆但不接受重覆、先申請先取得、具備搜尋優勢、欠缺全球統一法律管轄等特性,一方面造成域名應用多變,不只是門牌或商標,而是不斷能發展創新服務的根源;一方面卻也因它太強大太複雜,缺乏全球統一法律規範、又屬於專業領域發展出來的工具,所以泛生了許多涉及技術、網路詐騙、品牌侵權、囤績炒作等問題。

域名涵蓋範圍,也從早期純粹ICANN管理的gTLD,發展出具與各國政府授權單位協同運作的ccTLD,以及最新開放任何法人都能申請,全部由ICANN管理的new gTLD。實務上,ICANN雖然是登記在美國的非營利機構,但實務上該組織是全球域名及IP最高管理機構,唯有該組織正常運作,全球域名與IP才能正常解析,網路系統才能暢通無阻,才建構出現代人不可或缺的網路生活。所以,ICANN對人類的重要性,使該組織早已具備聯合國外圍組織的雛型,值得重視。

此外,全球域名市場總量持續成長,估計過去一年無論分析那種區段,域名成長率都在10%以上,但『.tw』域名除了特殊應用帶來了十萬筆左右域名新登記,其實用戶繳費的域名總量並未有明顯成長,反倒是台商對境外ccTLD註冊量仍有顯著成長,這一方面顯示國內企業全球佈局的動力不減,慢慢瞭解域名在全球網路行銷的威力,但也顯示這種認知,恐怕僅現於中大型跨國企業,占多數的中小企業仍未能充份掌握域名在行銷、品牌保護等領域的威力,甚至需要透過爭訟或買回的模式取回必要的域名,實屬可惜。

2013-Chapter 1 Internet Domain Name Registration Services Abstract

During the past year (from July 2012 to June 2013), several subtle but far-reaching changes have occurred in Taiwan's domain name market. First of all, new generic top-level domains (gTLD) became available in Taiwan without much fanfare. In addition to four organizations submitting applications for them, Trademark Clearinghouse (TMCH), a complementary brand protection service, was also introduced to Taiwan. The revolutionary domain name applications and protection mechanism are expected to have profound implications. Secondly, major domain name-based marketing activities finally appeared in Taiwan, marking a significant milestone in the domain name industry. Finally, the number of domain name-related cross-border lawsuits and reacquisitions of domain names by Taiwanese enterprises has reached a new high, which indicates that domain names are increasingly valued by Taiwanese businesses.


According to the historical analysis by ICANN, although domain names first appeared as a networking tool in 1985, after almost three decades of development, its original identification purposes have evolved to take on the functions of Internet marketing as well as the online extension of existing brands. Different applications have even found their way into investment targets and integrated services. In fact, domain names are characterized by the presence of similar but not identical names, work on a first-come first serve basis, have the advantage of being search-enabled, and lack a unified, global legal jurisdiction. This has resulted in wide variety in domain names, making them no longer simply a identification mechanism or trademark, but also a source for services with unlimited innovation and growth. However, a whole host of problems, such as technological issues, Internet scams, trademark infringements, and hoarding and speculation, have resulted due to the fact that the domain name system is overly complicated and powerful, and lacks a set of globally unified governing regulations, not to mention its status as a tool developed by computer professionals in a very specialized field.

Domain name coverage has also expanded from the earliest generic top-level domains (gTLDs) managed by ICANN to country code top-level domains (ccTLDs), which are authorized and operated by governments around the world, and the latest development, new gTLDs, which are available for registration by any organization or corporation and managed solely by ICANN. In practice, although ICANN is registered as a nonprofit organiza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it is actually the highest governing body in charge of global domain names and IP addresses. Only when ICANN is functioning normally can domain names and IP operate and be resolved properly, which ensures the smooth operation of the Internet, and the continuation of our indispensable and modern online lifestyle. Therefore, the importance of ICANN to humankind has propelled the organization almost to the status of a United Nations institution, and it deserves our attention.
In addition, the total volume of the domain name market continues to grow globally. It is estimated that all segments have seen growth above 10%. For the ".tw " domain, apart from about 100,000 newly registered domain names from specialized applications, the total number of domain names for which users have paid the registration fees has not increased significantly. Rather, the growth of offshore ccTLD registrations by Taiwanese enterprises has been considerable. This indicates that the momentum of investment by Taiwanese corporations around the world has not diminished, and companies are beginning to realize the power of domain names in global marketing. This also implies that this realization occurs only in medium to large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s, and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which make up the bulk of business entities in Taiwan, still lag behind in mastering the potential of using domain name in marketing, trademark protection and other areas. It may even be necessary for them to regain ownership of their domain names through litigation or by paying the parties involved, which is regrettable.

Finally, few countries have enacted laws and regulations specifically for the administration of domain names for the purposes of providing the required guidelines to protect legal rights. The domain name system has seen tremendous changes over the past 30 years. With the emergence of new gTLDs, attention will be focused on whether Taiwan's existing laws and regulatory mechanisms are adequate and if the ideal of protecting consumer rights can be achieved while allowing industry players to enjoy sufficient space for innovation with proper government regulatory efforts.

2013年-網路域名註冊服務-.tw網域名稱爭議處理(域名爭議與品牌保護)(一)

(一) 域名爭議台商常見問題



對一般企業來說,域名應用最容易發生的非技術性問題,在於使用的字串發生糾紛,這些字串可能相同或相似,或僅僅是一方主觀認定有所混淆。這些糾紛有著因域名種類不同而大相逕庭的解決方式,且通常會讓台商覺得複雜而難以解決。

域名糾紛之所以複雜,在於幾項原因,首先是法律不完備,全球沒有解決域名糾紛的國際法或公約,各國(主管各ccTLD)也鮮少為域名單獨立法,所以域名爭訟的法律基礎,多半依附在商標相關法律上,然而域名無論畢竟是從IT領域發展出來的工具,且只有短短三十年時間,許多狀況均未被考慮,許多規範也不成熟,故就登記資格、內容(指登記之字串)、適用範圍、分類等條件上,均較商標寬鬆且模糊,像商標就不允許混淆(不能申請與其它商標混淆的標章),但域名卻是只要字串不同即可申請,故無法規避混淆,無形讓糾紛變得更為複雜。簡單說,域名依附於商標法的結果,是造成縱使擁有商標,未必能擁有域名,商標往往只是提出爭訟的基本要件,卻不是爭回域名的保證。

2013年-網路域名註冊服務-.tw網域名稱爭議處理(域名爭議與品牌保護)(二)

(二) 品牌保護



所有可供企業訊息曝光的媒介,都能成為品牌行銷的工具,反過來說,域名由於具備行銷功能,所以在思考企業品牌佈局與保護時,不能遺漏域名。也不能等到事後發現品牌權益受損,才試圖用買回或爭訟的方式彌補。

事實上,實體世界品牌保護,是透過商標法、公平交易法等相關法令來完成;但虛擬世界因為發展太快,許多法令尚不完備,所以虛擬世界的品牌保護原本就較實體世界困難。再加上實體世界的商標,設計初始的目標就是行銷與保護品牌,但域名原始設計目的,卻僅僅是為網路世界建立可閱讀的獨立門牌而已,所以域名在設計初始,並沒有把品牌行銷、品牌保護的概念放進去,後來實用上卻發展出品牌的相關應用,而且這些應用越來越成功,越來越被全球網友接受,於是造就了今日域名既是強大的品牌行銷工具,卻又在品牌保護上欠缺完整機制的奇特現象。

對企業來說,在國際與國內相關法令完備前,必需自行注意網路品牌的保護,基本上,有下列幾點必需重視


2013年-網路域名註冊服務-ICANN簡介(一)

(一) ICANN摘要



域名是網路的門牌,也是公認的網路商標。技術上,需確保單一域名能指向到唯一網站(或服務),所以它必須有獨占性,而為確保全球兩億五千萬筆域名(2012.12)在網路上真正獨一無二,必需由單一機構統籌分配與管理,這機構就是ICANN。

ICANN是1998年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California, USA)成立的非營利組織。由董事會、三個支援組織、四個諮詢委員會及二個技術小組組成。董事會負責審議各項重大決議,下設總裁與執行長,帶領ICANN 執行日常運作。三個支援組織分別為:位址支援組織(ASO)、國碼名稱支援組織(ccNSO)、通用名稱支援組織(GNSO);諮詢委員會分:政府諮詢委員會(GAC)、網路安全及穩定諮詢委員會(SSAC)、根伺服器諮詢委員會(RSSAC)與一般會員諮詢委員會(ALAC);而在技術小組部分則為技術連絡(TLG)以及網路工程(IETF)兩個小組。

明眼人細讀ICANN組織後,會產生一項疑問:誰管理全球13台根伺服器(Root Server)?在ICANN組織架構中,似乎沒有任何單位管理!事實上這些伺服器是由IANA(Internet Assigned Numbers Authority)管理,該單位由美國政府成立,與ICANN合作管理全球最終域名解析作業。

除了美國總部外,過去12個月ICANN也開始在海外建立支援中心,就近服務當地市場,目前已在新加坡成立亞洲分部,轄下並有北京與雪梨兩辦公室;也在伊斯坦堡成立據點,服務中東與非洲地區,簡單說,ICANN將朝全球化組織架構其服務能量,希望能跨出傳統以歐美為主的疆界,發展成更全球化的機構。

2013年-網路域名註冊服務-ICANN簡介(二)

(二) 全球域名速覽


表2 域名屬性比較表
資料來源:網路中文整理,2013年


對許多台商企業來說,想到域名似乎就只有.tw,事實上目前全球有近300種頂級域名,『.tw』只是其中一種。而無論跨國經營,或希望強化網路行銷,就必需考慮登記其它頂級域名。

目前全球兩億五千兩百萬筆域名(2012.12),可依管理單位分成兩種:ICANN直接管理的通用頂級域名(gTLD,22種共約一億四千兩百萬筆)、由各國政府授權管理的國碼頂級域名(ccTLD,約250國共約一億一千萬筆)。而傳統上所謂國際化頂級域名(IDN),是指該域名採用非英文字串,如『.臺灣』、『.中国』等,目前均出現在ccTLD間。而未來於2013年底開放用戶申請的new gTLD,管理原則與gTLD極近似,但亦開放IDN域名(如『.公司』、『.网络』、『.政府』)。

依過去12月域名成長量分析,整體域名約成長兩千六百萬筆(11.8%),整體續用率約在七成以上,不過,有趣的是經Verisign統計,只有不到65%的gTLD域名建立超過一頁以上的網站,21%只有單頁網站(通常單頁是讓該域名賺取網路搜尋引擎的流量,達到賣廣告的網路行銷目的),15%根本沒有網頁。由於品牌保護域名泰半仍會指到多頁式網站(即公司主站),故可推論以建站及品牌保護的域名約僅占65%,其它35%恐怕是賣廣告兼營域名投資之用。


1、 通用頂級域名(gTLD)


通用頂級域名(gTLD)開放最早,也是註冊量最多、應用最廣泛的域名,單單『.com』域名就已經超過一億筆,超過全體的四成,若加上『.net』域名則高達一億兩千萬筆,超過整體域名總量一半,也超過所有ccTLD域名的總合。gTLD指沒有國碼特性、由ICANN授權的通用字詞所組成,包括.com, .net, .org, .info, .biz, .asia, .tel, .mobi, .travel, .cat…等等,雖然不具國碼屬性,但卻可能有申請資格限制或使用限制,例如.travel必需是旅遊相關產業才可申請;.asia必需有亞洲74個政府或地區身份才能申請;.tel限制用戶的DNS設定方式;而.cat域名更不是給愛貓養貓族專用,而是給加泰羅尼亞語相關網站使用。

有少部份gTLD屬美國專用,像 .gov, .edu, .mil這三組域名,並不是讓全球各政府、教育及軍事組織來申請,反而是供美國相關機構使用,例如美國政府網站常常不是用gov.us,而是使用頂級的gov。

另一個比較有趣的例子是.eu,表中可看出.eu不是gTLD,它反而是ccTLD,最重要的原因是此域名係以歐盟為主體申請的域名,所以屬於ccTLD。


圖2 全球域名數量表
資料來源:Verisign2012Q4域名數量報告,2013年

所有通用頂級域名的管理局都是單一公司或組織,這些單位全部必需通過ICANN董事會同意並簽約,也必需接受ICANN 的管理與監督,甚至這些域名的基本註冊規則,包括域名周期、whois政策、爭議處理、法域管轄原則均全球統一,與各自為政的國碼頂級域名(ccTLD)不同。

雖然到2012年gTLD總量僅僅22個,但未來獲得通過的所有new gTLD也都屬於gTLD範籌。new gTLD於2012開放首波申請,總遞件(含重覆)量為1,930件,目前(2013.9.3)有1,745件通過初始評估、121件撤回、32件進入延伸評估,2件被否決,通過的案件中亦有約數十件與ICANN完成簽約,預計最快2013年底就能展開日升期(sunrise)註冊。預計到2014年底時,通過且上線的gTLD總量,將超過1,500種,這顯然將對域名產業產生極大影響,甚至完全改變域名的生態,除了品牌行銷的管道大幅增加,品牌保護的專用機制『商標資料庫(TMCH)』之重要性也日漸升高。


2、 國碼頂級域名(ccTLD)


國碼頂級域名(ccTLD)是指以ISO 3166表為原則,對應每個國家或地區開放的頂級域名。台商最常用的『.tw,』、『.cn』、『.hk』…等都屬此類。基本上以純英文來說,ccTLD總共約有250組,另有約30組的IDN ccTLD(如『.臺灣』)。到2012年底約有一億一千萬筆域名,其中數量前十名國家依序為:『.de』(德)、『.tk』(托克勞)、『.uk』(英)、『.cn』(中國)、『.nl』(荷)、『.ru』(俄羅斯)、『.eu』(歐盟)、『.br』(巴西)、『.au』(澳洲)、『.fr』(法國)。

依Verisign統計,去年ccTLD成長一千九百萬筆(21.6%),成長速度明顯高過gTLD(11.8%)。而名次上『.tk』、『cn』、『fr』成長快速,『.ar』則掉出前十大榜單。仔細觀察前十大ccTLD,會發現人口未必與域名量成正比,今年高居第二名托克勞,基本上是一個只有13,000人的島國,但因為該國將註冊管理權授予私人營利公司,而.tk管理局又採特殊行銷策略,所以域名量暴增,今年一躍成為前十大域名。

一般來說,域名量越大的國家,通常該國的網路化(特別是網路應用程度)就越高,該國企業也更知道透過域名進行網路行銷與品牌保護,不過,比較有趣的是,這類國家通常也比較容易出現域名侵權與投機的情事。

國碼頂級域名(ccTLD)因為交由各國管理,故其管理規則非常複雜,登記資格、年限、方式、爭議等都不相同,既欠缺全球統一的標準,也不容易找出跨國合作或統合的方式,更無法像商標一樣有類似『馬德里公約』一類規範跨國商標情事的合約出現,這造成台商有意進行域名全球佈局時最大的障礙。目前依各國運轉方式之不同,基本上可分為三類:

1、 各國自管:大部份ccTLD都由該國政府委託的單位管理,可能是政府機構、學術團體、公益性法人等等,相關規定也由政府及管理局自訂,原則上會參考ICANN的gTLD規範,但會融入更符當地特色的規則,特別在域名登記資格、爭議提出資格與方法等差異頗大,且常常變動。例如晚近加拿大嚴格實施域名屬地政策,嚴禁非加拿大公司或個人申請;中國在2009年底施行實名制更造成域名市場的巨變。這些國家各自訂定的規則不單造成跨國域名處理與爭議上的難度增加,也是全球ccTLD規則極度複雜的原因之一。

2、 委託民間公司代管:有些小國將域名管理權標售給外國民間公司,由外國民間公司自訂規則管理,像台灣無名小站(www.wretch.cc)其實是使用可可斯群島(Cocos Island)的域名、國內俗稱的『Trade Mark域名』.tm其實是指土庫曼等等,這類公司通常會照單全收ICANN gTLD的管理規則(特別是解決爭議的UDRP),甚至連管轄法域也照抄不誤,這就形成該國其實對代表該國的域名並無實質法域管轄權力,必需採gTLD法域管轄的奇怪現象。例如『.cc』域名若發生爭議,必需援引ICANN的UDRP,因而若註冊人與申訴人均非可可斯群島人民時,這個域名的法域管轄就會完全不在該國進行,無形中,可看成該國自動放棄網路某部份司法管轄的權力,算是相當奇特的現象。

3、 無法註冊:大約有近一百個ccTLD雖然有分配給某國使用,但由於種種原因該域名沒有相對的管理局運作,也因而無法申請,這類域名通常集中在非洲等第三世界國家、太平洋島國或處於戰亂分裂狀態的區域(伊拉克與北韓)。



2013年-網路域名註冊服務-域名的應用(一)

回歸本質,域名最原始用途,是將網路位址ip,轉換成人可閱讀的字串,以網路中文台灣主站來說,該站的ip為『202.153.205.67』,這組數字不可能被人熟記,所以需要透過DNS伺服器將它翻譯成www.net-chinese.com.tw,後面這組字串就變得可讀與可記,其實這也是域名最原始的用途。

由於域名是由人或電腦可讀的字串組合而成,在搜尋引擎的影響下,變成網路行銷的工具之一,或者可看成具有獨占性的關鍵字。而任何網路服務(網頁、信箱、FTP等)都有固定且唯一的網路地址,所以域名在網路就必須是獨一無二,亦即域名具備與商標相同的排他性。

所以,今天的域名應用,絕對不僅僅是架站開信箱而已,也不僅僅是單純的商標,域名現在已經整合網路地址、網路商標、網路行銷工具三大應用,甚至因為它在網路世界有舉足輕重的重要性,故被人拿來當成投資的標的,前面提到全球域名中gTLD有超過35%可能用來投資或網路行銷,正是域名早已跨出傳統應用的明證。

於是,在域名發展日趨成熟的今天,企業必須對域名應用有正確的觀念與態度。基本上,企業域名分兩種:主域名與副域名。主域名通常是企業的品牌或公司名稱,用來建立官網;副域名則涵蓋行銷、品牌保護等用途,主要是用來拓展企業行銷力與軟資產,有時候依特性,還可分為行銷域名(關鍵字域名)、資產域名、商標域名等。一般來說,主域名不可隨意更動,但副域名則應隨企業演進而常常重新檢討與調整。


2013年-網路域名註冊服務-域名的應用(二)

(二) 行銷域名:網路行銷



「域名之所以會有行銷能力,根源在於搜尋引擎。」

搜尋引擎的主要工作,是在茫茫網海中找到正確的頁面,為達目標,搜尋引擎必需分析網路上任何頁面的全部資訊,包括該頁面的網址。例如,有某頁面的網址為「www.yourdomain.com.tw/域名/台商應防-大陸網名遭搶註」這是由域名+目錄+檔名所組成的網路位置,搜尋引擎在讀取頁面內容進行分析前,其實會優先的分析網址,因為全球網頁分散且變動,所以要儲存全球網頁極為艱巨;相對域名資料卻很集中,且企業域名多會以產品名稱、產品用途、品牌、商標等詞當作域名,搜尋引擎自然會優先搜尋這些資料。如果網址帶有搜尋目標,搜尋引擎就會給這個頁面加分,這也就是域名具備行銷能力的基本原因。

2013年-網路域名註冊服務-域名的應用(三)

(三) 品牌域名:網路商標



「域名具備網路行銷能力,於是它變成網路品牌。」

品牌用來表徵企業或其產品,品牌通常需要依附具行銷能力的媒介,由於域名本身就是可承載品牌訊息的網路行銷工具,所以,域名就變成網路品牌,企業乃得以透過域名在網路世界延伸其品牌。

域名之所以具有網路商標的特色,除了前述肇因於行銷需求外,另外一項因素是法令不完備。由於實體世界的品牌是透過商標法來保護,但商標法卻無法完全規範域名,亦即就算在實體世界擁有商標,但卻不保證可以透過商標法來取回域名,因而域名等於是商標法保護品牌時,在虛擬世界出現的漏洞。所以越是對品牌重視的企業,就越早發現這個問題,進而發展出將域名當成網路商標,用來保護品牌的務實作法。這些企業不分海內外,均不約而同採取「先保護、先搶占,後應用」的思考模式,以免未來發生變化。

越來越多中大型台商,開始在主域名之外申請大量副域名,而所申請的字串均直接與品牌有關,希望透過域名的全球專屬性,將實體世界的品牌延伸到虛擬世界,除強化消費者的品牌認知,更希望藉此保護應有的權益與資產。以目前台商全球域名保護的動作來看,台商傾向於保護自己的商標、產品名稱、企業品牌等字串,算是落實基本保護的觀念,但外商的觀念更先進、更完整。

外商會考慮商標的拼錯(typo)、負面詞意的保護,例如Google就把gogle, gooogle等域名都註冊,目的就是解決拼錯的問題;而像某跨國通路商,甚至會把旗下商標品牌的負面字眼也一併保護下來,達到滴水不漏的效果。外商也會對域名進行先期保護的動作,對於尚未進軍的國家,先登記必備的域名,或是新產品推出前,先進行相關域名登記,這些都是台商目前鮮少做到的項目。

其實,我們很容易發現,外商對域名的重視度明顯超過台商,原因是外商重視品牌價值,在許多國家中,企業擁有的專利、商標、域名都是企業資產的一部分,甚至會在企業資產負債表中詳列其估算價值。這些國家不僅有相關鑑價制度,連次級市場也一應俱全,所以外商對域名價值的看法,其實更為先進。

2013年-網路域名註冊服務-域名的應用(四)

(四) 投資域名:虛擬資產



「只要被視為資產,就可以投資。」

域名最後一項應用,也是台灣域名市場最隱晦不明的用途,就是投資。從域名的本質來看,任何域名登記者,實際上都只持有該域名的使用權與優先續用權,並不擁有該域名的所有權,這點無論是gTLD或ccTLD均完全一致。而這種權力,依法當然是可交易的資產之一,當然也可以是投資標的。

2013年-網路域名註冊服務-域名的應用(五)

(五) 嶄新應用:整合服務


「域名可以不止是域名,而是服務。」

前面列舉四種常見的域名應用,包括建站主域名,大量多變的行銷域名,專司品牌保護的品牌域名,及台灣較不常見的投資型域名。這四種域名過去十多年間或多或少均出現在台灣市場上,但2012年台灣域名應用終於有新的變化,那就是將域名整合進服務。


圖3 亞太電訊-動名片
資料來源:網路截圖/網路中文製作,2013年

2012年台灣電信業者亞太電信,透過大批購買的方式向TWNIC預先購買了大批域名登記權,然後將之整合進該公司的『動名片』服務,開創國內企業大規模運用域名的先例。

動名片基本上是亞太電信行動上網所提供的附加服務,每位申請該服務的用戶,可以免費(由亞太電信付費)獲得一組『中文姓名.tw』域名,該域名無法用來正常建站與設立信箱,而是直接指到亞太電訊所提供的動名片服務系統上,因而,用戶等於是有一份網路名片,以自己的姓名做為網址,呈現由亞太電信預先設計好的版面與功能,讓消費者有張酷炫的網路互動式名片。

雖然此模式並非終端用戶直接購買域名,其數量與價格也與傳統域名市場差異頗大,未來用戶續用狀況亦未可知,但這種開創式的案例仍非常值的重視。

事實上,域名確實可以整合其它機制,拓展成新形態服務,過去國際上最著名的案例,是『.tel』這組gTLD的應用,該域名也是預先為客戶設計類似網路電話簿一樣的網站系統,任何域名其DNS將直接指到預設的模組,為用戶呈現特定的類名片服務。當然,『.tel』另有與電話整合的轉向服務,亦即利用DNS較少人使用的特殊指令,讓任何查詢此域名的動作,都可直接轉到域名擁有人指定的特殊電話,由於該電話可隨時讓域名擁有人修訂,所以打電話給此用戶,實際上不需要記該用戶的號碼,只需查詢域名即可,對擁有多組電話號碼的商務人士來說,客戶就不需要記各組號碼,也無需知道該用戶目前所在國家,只要查詢域名就可直接與用戶通話,算是頗具特色的服務。

域名新整合服務或許尚在實驗中,但未來肯定有更多新服務出現。在ICANN 2012開放的new gTLD申請案中,就有不少遞件者的申請計畫,是希望將域名整合入特定服務,像中國申請案之一的『.餐厅』據稱將整合餐廳搜尋導航及定餐服務;『.招聘』則企圖將人資服務導入,這些都是域名與服務整合的案例,總之,域名的新應用,或許也能為台商未來創新服務,打開另一扇窗。


2013年-網路域名註冊服務-台灣域名市場服務

四、 台灣域名市場服務



從產業的角度觀察,台灣擅長硬體設計、量產、競價、短期獲利,對軟體、服務、規格制定、長期利益較不重視,這種氛圍深植於政府企業乃至個人心中。所以,台灣域名市場規模、域名應用觀念的成熟度,不僅落後美、日、歐、新等先進國家,甚至連中、韓等國均有超越台灣的趨勢。

2012年台灣域名市場規模,以真實繳費的域名數量計算,不考慮免費保護、政府預留及特殊專案應用,只考慮終端用戶有意願繳費之域名,總量仍在400,000筆左右,大致與2011年相似,成長極微。其中75%仍為TWNIC轄下的『.tw』系列域名,20%為通用頂級域名(gTLD:如com,net,org,asia…),剩餘約5%為其它國家所管轄的國家頂級域名(ccTLD:如cn,hk,jp,us,vn,eu,kr,cc,…),企業主域名泰半仍集中在『.tw』系列產品,偶有利用『.com』、『.cn』為主域名建站,而品牌域名會考慮其它國家,行銷域名則跨gTLD與ccTLD。

表4 台灣市場主要域名分布
資料來源:網中整理;2013年

以400,000筆域名為基準,考量台灣人口數、企業家數、商標持有量,其實這種數量並不耀眼,其主要原因,相信與企業仍未將域名視為資產有關,而從成長量來分析,『.tw』系除了前述亞太電信在2012年動名片專案帶來約十萬筆中文域名成長外,並未有顯著變化。至於gTLD與ccTLD的成長率,則與國際狀況類似,均有超過10%以上之成長量,唯佔台灣市場總量仍偏低,所以造成整體域名市場成長有限。

表5 台灣主要域名相關機構
資料來源:網中整理,2013年

在相關域名機構方面,台灣整體域名服務相關機構雖趨於穩定,但過去一年仍有新變化,首先是『中華國際通訊網路股份有限公司:Ccnet』加入成為最新域名註冊商,使台灣國內域名註冊有了新的管道,或許也代表仍有企業看好台灣域名市場,這是值得慶幸的事。

其次,new gTLD開放申請後,台灣因為有四個案件提出,故未來台灣境內之域名管理局,將不再僅限TWNIC一家,變成五家。其中包括三家民營企業(宏達電、宏碁電腦、網路中文)與一個政府機構(台北市政府),雖然這四個組織的域名管理規章,是必需遵循ICANN new gTLD規範,與TWNIC不同,但四組新域名出現後,由於其應用方式或許與TWNIC不同,相信將對台灣域名市場帶來更重大的變化。

受限於前述台灣域名市場規模,其它ccTLD、gTLD兩方面的業者,特別是直接由各國授權的頂級註冊商,在台灣就只有網路中文一家;而該公司也是台灣唯一的ICANN頂級註冊商。至於new gTLD為商標持有人設記了特殊的品牌保護機制『商標資料庫』,這個機制雖然目前只有網路中文引入台灣,但由於該機制對未來品牌保護極為重要,相信日後定有更多單位思考引進,以協助台灣業者進行網路品牌保護。

在域名爭議方面,目前台灣有兩單位可接受『.tw』域名爭議,包括台北律師公會與資策會科法中心,但對於全球性的gTLD與new gTLD域名爭議,台灣並無任何機構取得ICANN認證,由於這兩種域名的爭議處理,必需經過ICANN認證,所以若未來國內沒有任何單位取得,則包括像『.taipei』、『.政府』一類域名之爭議,都必需到境外透過英文,或到亞洲域名爭議處理中心,用簡體中文進行爭議,反而無法在國內解決,這會不會造成更多附帶問題,則有待觀察。

2012年11月13日 星期二

2012年-第一章 網路域名註冊服務 摘要


域名,就是網路的門牌,也是公認的網路世界商標。臺灣企業若要立足臺灣,放眼天下,勢必要重新審慎思考布局全球市場之網路域名的應用,詳究域名的本質與特性。才能成功將臺灣商品推向世界的舞台。

為確保全球域名保有真正獨一無二的獨佔性,乃由全球域名最高管理機構:網際網路名稱與數字地址分配機構(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簡稱ICANN,統籌管理全球域名和IP位址的分配,以維護網路世界的安全和穩定。

全球域名可分為:通用頂級域名(gTLD)、國碼頂級域名(ccTLD)、國際化頂級域名等三種。通用頂級域名最早開放註冊,也是目前註冊量最多,應用範圍最廣的域名,單單「.com」域名就超過一億筆。

通用頂級域名(gTLD)的管理單位為單一公司或組識,須受ICANN同意及管理監督。此域名的基本註冊規則,爭議處理,域名周期,法域管轄等事務皆在ICANN管理下,全球統一。而國碼頂級域名(ccTLD)的管理權則交由各國管理,或再依各國管理規則再委民間公間代管,台商最熟悉的域名「.tw」、「.cn」、「.hk」即屬此類。

市場量最小的國際化域名(IDN),指的是非英語域名,諸如中文簡繁體即為代表,其管理權責單位為ICANN,礙於區域化爭議以及執行上的技術問題尚待克服,目前尚未全面開放申請,直至2010年小部分域名才被通過。2012年ICANN將開放申請,企圖擺脫以英文獨大的域名情況。

2012年乃是域名發展重要的里程碑,ICANN預計在2012年大幅開放所有企業、甚至城市,都可申請新通用頂級域名new gTLD。如此,將提升域名的投資商機,同時也增加域名申請的爭議。此次開放申請,對岸中國大陸企業也加入了國際品牌、通用字與商標的競爭,我國企業應積極準備全球域名的戰略布局。

域名原始的定義為:將網路唯一定址的IP轉換成人可閱讀的字串,隨網路普及化,域名的應用從原始的定址,昇華到整合網路地址、商標、行銷與投資的整合性運用。企業更視域名為資產與商標的延伸,再者,因域名與商標同時具有同一名稱不能容許重覆註冊的排他性,為保護企業品牌多採「先保護,先搶佔,後應用」的措施,搶註域名,或以域名為投資標的之風潮應運而生。

目前我國頂級國碼之網域名稱(ccTLD)乃是由「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aiwan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簡稱TWNIC), 負責管理,並遴選出10家機構提供受理註冊服務。自開放申請以來,網域名稱搶註,侵害公司名稱,商標侵權等紛爭層出不窮。

鑑於企業對.tw網域名稱保障商標的觀念日漸重視,爭議案件逐年增加,TWNIC乃參酌國際規範,制定網路名稱爭議處理機制,提供權利人傳統訴訟管道外,另一種快速,經濟的爭議解決管道。為保持公平裁判,TWNIC乃委「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社團法人台北律師公會」,成立「專家小組」處理域名爭議。當事人若不服前述專家小組的決定,可再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

域名的規劃須將品牌保護、產品特色、行銷特色、營運區域與整體特色等納入整體性的規劃。域名的經營管理,則依需求選擇合適的管理部門,若安排在行銷部,著重的角度是域名行銷能力,若安排在法務部(智財部),則著重於商標與智財佈局。然不論管理部門為何,皆須定期檢視,依需求增刪,以保持最適當的域名。再者,申請gTLD或ccTLD域名時須特別注意域名的法域管轄、商標及域名級註冊商總部所在,降低域名被奪走的機率,並增加跨國訴訟談判的籌碼。




2012年11月12日 星期一

2012年-網路域名註冊服務-ICANN簡史與域名的發展歷程(一)


從臺灣網際網路的應用層面來看,域名既是網路世界的必備元素之一, 卻也是誤解最多、最被忽視的網路領域之一。

臺灣網路市場有幾項特色,首先,企業擁有域名比率偏低。臺灣企業總量約130萬家(2011年統計),但以臺灣市場接受度最高的.com.tw域名而言,總量不過區區30萬筆左右,這裏面尚包括單一公司註冊多筆域名、域名投資客持有數量及境外人士(為保護品牌或投資)的域名,顯然,即令以最寬鬆的方式統計,域名持有比例也不過三成。

其次,對域名認識不清。實際上,臺灣市場對代表臺灣的「.tw」系域名較有認識,但對全球通用的頂級域名(如.com, .net, .org, .asia…)就顯得瞭解不足,更對代表全球其它國家(地區)的各ccTLD域名(如.cn, .hk, .eu, .jp, .kr, .us…)認識更少,特別是這些不同域名的意義、註冊、管理、爭議等問題認知相當淺薄,一方面這將造成臺灣網路用戶在使用上的混淆,無形中增加被詐騙的機率;同時,臺灣企業或個人也無法據此保障自己應有的品牌權益,故常常發生需要在事後透過私下買回、申訴甚至越洋訴訟來處理的窘境。

最後,缺乏深入的域名應用。雖然域名的原始設計,只是網路門牌,但因為它具備排它性,所以已經被延伸成為網路商標,而又因為域名本身是搜尋引擎最先查詢的資料之一,故在網路行銷上也佔有相當地位,可惜這些應用領域,對一般臺灣企業都相當陌生,加上臺灣並不具備域名次級市場,所以即令是粗具規模的企業,在域名應用領域上,仍顯不足。

然而,隨著臺灣本土電子商務日漸成熟,甚至希望臺灣電子商務能進軍亞太乃至全球市場,實在有必要對域名有更深入的瞭解,而要詳究域名的本質與特性,就必需先從ICANN的架構與域名種類談起。

2012年-網路域名註冊服務-ICANN簡史與域名的發展歷程(二)

(二) 域名種類(gTLD, ccTLD, IDN)


對許多台商企業來說,想到域名似乎就只有.tw,事實上目前全球有近300種頂級域名,.tw只是其中一種,也是唯一由臺灣TWNIC管理的域名。而只要台商希望跨出臺灣做生意,就必需考慮登記其它頂級域名。

全球域名可分為三大類,通用頂級域名(gTLD)、國碼頂級域名(ccTLD)、國際化頂級域名(IDN)三種,三種域名的數量總和,在2012年首季已突破兩億三千三百萬筆規模。較去年同期成長七百五十萬筆。其中gTLD約一億三千萬七百萬筆,ccTLD與IDN約九千五百萬筆(IDN估計約一百萬筆)。

2012年-網路域名註冊服務-ICANN簡史與域名的發展歷程(三)

(三) 域名的最新發展(new gTLD)


對域名發展來說,2012年是極重要的里程碑,因為2012年ICANN開放 new gTLD(新通用頂級域名)申請。

圖3 new gTLD示意圖
資料來源:網中繪製;2012年

自1985年第一筆域名註冊開始(Symbolics.com 1985.3.15),至今已經超過25個年頭,可看出ICANN的域名開放政策,是沿著『通用頂級域名(gTLD)→國碼頂級域名(ccTLD)→國際化域名(IDN)』軌跡發展而來,到2011年以前,所有頂級域名的開放,多半是不固定、缺乏統一審核標準、小量且只允許特定團體提出申請的模式進行,這一切都在2012開放 new gTLD申請而有所改變。

2012年-網路域名註冊服務-域名的應用(一)


回歸本質,域名最原始的定義,就是用來將網路唯一定址ip,轉換成人可閱讀熟記的字串,以網路中文臺灣主站來說,事實上該站的ip為『202.153.205.67』,這是在ipv4狀況下以四組0-255的數字編成,這組數字不可能被人熟記,所以需要透過DNS伺服器將它翻譯成www.net-chinese.com.tw,後面這組字串就變得可讀與可記,其實這也是域名最原始的用途。

由於任何網路服務(網頁、信箱、FTP等)都有固定且唯一的網路地址,所以域名在網路世界也就必須是獨一無二的組合,亦即域名具備與商標相同的排他性;加上域名是由人或電腦可讀的取的字串組合而成,域名乃開始被當成網路商標,同時也在搜尋引擎關鍵字的影響下,變成網路行銷的工具之一。

所以,今天的域名應用,絕對不僅僅是架站開信箱而已,也不僅僅是單純的商標,域名現在已經整合網路地址、網路商標、網路行銷工具三大應用,甚至因為它在網路世界有舉足輕重的重要性,故被人拿來當成投資的標的。

於是,在域名發展日趨成熟的今天,企業必須對域名應用有正確的觀念與態度。基本上,企業域名分兩種:主域名與副域名。主域名通常是企業的品牌或公司名稱,用來建立官網;副域名則涵蓋行銷、品牌保護等用途,主要是用來拓展企業行銷力與軟資產,有時候依特性,還可分為行銷域名(關鍵字域名)、資產域名、商標域名等。一般來說,主域名不可隨意更動,但副域名則應隨企業演進而常常重新檢討與調整。

2012年-網路域名註冊服務-域名的應用(二)

(二) 品牌域名:網路商標


企業域名第二項主要應用,透過域名在網路世界延伸其品牌。越來越多中大型台商,開始在主域名之外申請大量副域名,而所申請的字串均與該公司品牌有相當關聯,最重要的考量,就是希望透過域名的全球專屬性,將實體世界的品牌延伸到網路世界,除了強化消費者對品牌的認知外,更希望藉此保護自己應有的權益與資產。

域名之所以具有網路商標的特色,甚至成為品牌的延伸,最重要的原因,在於實體世界的品牌是透過商標法來保護,但商標法卻無法完全規範域名,也就是說,即令在實體世界擁有商標,但卻不能保證可以透過商標來取回域名,因而域名等於是商標法保護品牌時,在虛擬世界出現的漏洞。所以越是對品牌重視的企業,就越早發現這個問題,進而發展出將域名當成網路商標,用來保護品牌的務實作法。這些企業不分海內外,均不約而同採取「先保護、先搶佔,後應用」的思考模式,以免未來發生變化。

2012年-網路域名註冊服務-域名的應用(三)

(三) 行銷域名:網路行銷


「域名之所以會有行銷能力,根源在於搜尋引擎。」

搜尋引擎的主要工作,是幫網民在茫茫網海中找到正確的頁面,為了達到此目標,搜尋引擎必需分析全球網路上任何頁面的全部資訊,包括該頁面的網址。例如,有某頁面的網址為「www.yourdomain.com.tw/域名/台商應防-大陸網名遭搶註」這段字串代表該網頁的網路位址,是由域名+目錄+檔名所組成,搜尋引擎在讀取頁面內容進行分析前,其實會更優先的分析網址,因為全球網頁分散且變動,所以要把所有網頁鏡像儲存下來,是一項艱巨的工程;相對域名資料卻很集中,且企業域名多會以產品名稱、產品用途、品牌、商標等詞當作域名,搜尋引擎自然會優先搜尋這些資料。如果網址帶有搜尋目標,搜尋引擎就會給這個頁面加分,這,也就是域名具備行銷能力的基本原因。

2012年-網路域名註冊服務-域名的應用(四)

(四) 潛在應用:域名投資


域名最後一項應用,也是臺灣域名市場最隱晦不明的用途,就是投資。從域名的本質來看,任何域名登記者,實際上都只持有該域名的使用權與優先續用權,並不擁有該域名的所有權,這點無論是gTLD或ccTLD均完全一致。而這種權力,依法當然是可交易的資產之一,當然也可以是投資標的。

可是,對照臺灣域名發展,域名的次級市場卻相當不發達,連帶也影響臺灣企業與個人對域名價值的認定,究其因,大約有三個因素。

首先,域名相關權力究竟是不是一個可交易的商品,在臺灣市場一直是個未被揭露的議題。依法來說,域名相關權力當然可被交易,但臺灣對域名管理政策,卻是朝向類似特許權力的方向進行控管,這與世界各國將域名相關權力視為可交易商品的想法完全不同,因而造成臺灣域名次級市場遲遲未能生根萌芽。